怎樣建立制度體系呢? 通常有準備、 規劃、 設計框架、 制 (修) 訂、 實 施、 評審六個過程, 如圖 4-12 所示。 其中, 從制 (修) 訂到評審是一個階段 性循環的過程, 以確保規章制度與企業運營實際需要是匹配的。
一、準備
(1) 建立協調機構
由于制度體系建立涉及企業的各個部門, 大多數管理人員都需要參與其 中, 有一些制度是跨部門跨專業的, 因此需要有部門進行總體的組織與協調。 協調機構通常包括制度體系建立領導小組與制度體系建立工作小組。
領導小組的成員主要由公司領導、 各部門負責人構成。 工作小組成員主要由各部門具體開展制度體系建立的人員構成, 可以是 部門負責人也可以是骨干員工。
工作小組的日常性事務工作一般由總經理工作 部、 戰略規劃部或行政事業部處理。
(2) 制訂計劃
制度體系的建立是一個系統工作, 也不是一兩天就能完成的, 一般需要 3 -5 個月的時間, 因此需要對制度體系建立的總體時間進度、 工作內容、 責任 人等制訂總體的計劃, 以便大家按時間節點完成相應的工作。
二、規劃
規劃階段的工作對于制度體系的建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1) 價值鏈分析
業務價值鏈是制度體系建立的依據, 相關的方法與技術可以參見本書第 二章。
(2) 梳理現有的規章制度
制度體系的建立并不是把過去的制度全盤否定, 而是要將已經形成的制 度系統化、 優化, 因此, 對已形成的制度進行全面梳理是非常的必要的。
在梳理規章制度時, 必須理清的至少應包括規章制度的名稱、 編號、 歸 口責任部門、 實施日期、 目前狀態等內容, 其中 “目前狀態” 是指規章制度 是 “在用” 還是 “廢止”。 如表 4-3 所示。
三、設計框架
(1) 基于業務價值鏈建立制度體系框架
從價值鏈出發建立制度體系, 可以確保制度對公司業務的全覆蓋, 不容 易出現遺漏。
價值鏈中的一級業務可以對應制度體系中的第一級, 價值鏈在分解時是 從業務出發, 而不是從部門出發, 因此, 需要遵從業務的自然屬性。
當部門發生變化, 比如拆分部門或合并部門時, 業務是不會變化的, 可 以確保制度體系的第一級制度不發生改變, 從而保證了規章制度的指導思想、 企業的管理原則在較長時期內的穩定性。
(2) 形成規章制度明細表
明細表有助于全面了解制度體系的信息。
明細表的內容包括規章制度層級、 名稱、 編號、 實施日期、 與其他體系 關系、 被替代的規章制度等, 如表 4-4 所示。

(3) 規章制度統計表
規章制度統計表準確直觀地描述了規章制度的總體數量以及某個專業規 章制度的數量, 有助于對規章制度整體情況的了解。
統計表應與明細表協調, 動態實時地反映規章制度的數量。
四、制 (修) 訂
(1) 制訂規章制度的制 (修) 訂計劃
對照制度體系框架及在規劃階段梳理出來的規章制度清單, 明確哪些需 要新增, 哪些需要修訂。
把各專業各級規章制度的制 (修) 訂任務分解到相關的責任部門, 形成 規章制度編制計劃任務書。
編制計劃任務書應包括規章制度名稱、 主要內容與要求、 適用范圍、 與 其他規章制度的關系、 責任人、 參與部門及人員、 起止時間等。
(2) 規章制度的編制或修訂
根據計劃任務書, 相關責任人開展規章制度的編制或修訂工作。
(3) 討論優化
對于已編制或修訂成稿的規章制度, 相關部門及人員應一起討論, 確保規 章制度的內容是相互協調、 互相銜接的。
五、實施
這一階段不僅僅是執行新的規章制度那么簡單, 還需要做以下三項工作。
實施前的準備: 明確時間節點廢止過去舊的規章制度, 實施新的制度 體系。
召開發布會: 通過發布會的形式, 強調新的制度體系的執行效力。
貫徹落實: 對于重要的制度, 相關部門要以培訓或會議的方式, 詳細講 解, 確保制度體系的執行力。
六、評審
定期的評審可以及時發現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提出改進要求, 確 保制度體系能有效指導工作。 評審是發現問題的重要手段和確保制度體系有效 性的重要環節, 但是很多企業卻把這項工作忽略了。
(1) 評審前的準備
正式通知, 啟動評審工作。
成立評審組, 指定評審組長, 明確分工。 原則上組長應由高層領導 出任。
確定評審目標、 范圍。
編制總體評審計劃, 分發給各部門及相關人員。 評審用表見表 4-5。
編制評審檢查表。

(2) 評審的過程
分組進行評審, 收集信息。
發現不合格項, 記錄并與相關人員確認。
評審小組討論, 確認不合格內容。
向相關部門發出不合格通知單, 責任部門簽字認可。
評審組組長撰寫評審報告, 印發給各部門。
(3) 評審的內容
對制度體系的管理: 新增或廢止的規章制度處理情況、 明細表、 統計表 的更新情況。
過程: 規章制度中表述的管理目標、 原則、 管理職責、 管理方法、 資源提供、 產品實現、 測量、 分析和改進過程及相關子過程。
場所: 包括各部門及地區, 如生產、 管理、 服務部門、 分支機構、 野外 現場等。
(4) 評審的方法
查閱文件和記錄。 這是一種主要的也是最常用的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 查閱的文件和記錄必須是正式的, 對于文件必須是經有關部門審批有效的; 對 于記錄表單必須是注明了日期, 有記錄人簽署的。 對于同類產品或活動的文件 記錄可以采用抽樣查閱。
訪談。 通過與相關部門人員面談、 提問, 獲得信息以及有效的客觀證 據。 訪談時應選擇直接有關的責任人, 圍繞評審主題提問, 對于發現的問題要 與被訪談人確認客觀事實。
現場觀察。 在生產現場觀察操作人員操作的方法、 設備狀況、 環境狀 況、 各種標識等。 現場觀察時要仔細, 透過現象看本質, 同時評審員可穿插提 問, 驗證實際的操作與規章制度的規定是否一致。